|
|
 |
 |
| |
- 南北红十字会会谈倾注的努力
大韩红十字会于1971年8月发起离散亲属团聚运动,北韩红十字会同意大韩红十字会提出的召开南北红十字会会谈的建议,于1971年8月至1972年8月在板门店举行25次南北红十字会本会谈的预备性会谈。
双方还从72年8月至73年7月分别在汉城和平壤举行了7次本会谈,就得知离散亲属的地址和生死情况、书信交换、自由访问和相逢、团聚等问题进行了协商。
但,因北韩坚持要求撤销《反共法》和《国家安全法》,导致这次会谈无果而终。 南北韩以2000年6月15日达成《南北共同宣言》的后续措施,进行了两次红十字会会谈,成功促进了两次离散亲属访问团互访,并就解决获悉生死情况和地址、书信交换和选定离散亲属会见的场所等问题,进行了协商,达成了共识,但尚未付诸实施。
政府表示,为了准备通过南北韩协议解决离散亲属问题,要设立以大韩红十字会为中心的离散亲属民间团体协议会,建立政府和民间的合作体制,并积极展开离散亲属的交流事业、调查研究活动和交换有关信息等活动。
2000年6月13日-15日,在平壤举行的曆史性南北首脑会谈上,南北首脑一致决定优先解决离散亲属问题,至此,离散亲属问题面临了新的转机。
2000年6月27日至30日,南北双方在北韩的金刚山宾馆举行红十字会会谈,进行有关解决离散亲属问题的协商,并决定从2000年8月15日至18日分别在汉城和平壤进行为期4天的,以151人组成的离散亲属访问团互访,9月初送还希望返北韩的不愿改变政治信仰的长期囚(以下简称非转向长期囚)全员等事项。
南北双方还决定,设立离散亲属会见的场所等常设机構,长期并持续地解决离散亲属问题。
- 通过第三国进行离散亲属间书信交换和相逢的现况
政府以《7·7特别宣言》(1988年)的后续措施,制定了"有关南北交流与合作的基本方针"(1989.6.12),民间离散亲属交流从此通过这一方针开始进行,1990年8月1日政府制定并宣布《有关南北交流与合作的法律》后,正式活跃进行。
通过离散亲属和政府不懈的努力,在第3国确认南北离散亲属生死情况、书信交换和相逢一事,在艰难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增加。
通过第3国的离散亲属交流类型包括,通过海外同胞访问北韩时、利用离散亲属交流斡旋团体、通过中国朝鲜族等中间人、参加国际活动等的渠道,来进行确认北韩亲属的地址和生死情况、书信交换和相逢等活动。
早期是通过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地进行上述交流,但韩中建交以后,大部份的交流通过中国进行。 书信交换通过美国、加拿大和中国的同胞进行,在书信交换的过程中,得知北韩亲属的生死情况事例比较多,并在第3国相逢的离散亲属逐渐增加。
相逢地点主要在中国,但也有在美国和日本,与参加国际学術大会的北韩代表团相逢的事例也经常发生。
|
|
|
 |
 |
|
|